院长:朱元春
主任医师、副教授
社会兼职:乌鲁木齐卫生局高级职称推荐专家组成员;
1111111111乌鲁木齐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专家库成员;
1111111111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
1953年
1月生,汉族,中共党员。
1969年
5月参加工作,
1971年
1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,
1974年
12月毕业于石河子医学院医疗系,
2003年
毕业于新疆医科大学在职研究生。
1975年
1月至
1982年
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
00010部队任军医,
1983年
1月转业到乌市第一人民医院,先后任科副主任、主任、院长助理、业务副院长,
2001年调入新疆精神卫生中心(乌鲁木齐市第四人民医院)任院长、主任医师,
2004年
3月调任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院长,
2002年在新加坡参加现代医院高级管理培训班。从事普外科工作
30余年,历任
住院
医师
、主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,
2001年
11月聘任为主任医师,对外科疾病诊治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。先后在国内医学期刊、国际、国内学术会议发表论文
20余篇,著书《医院纠纷防范实用手册》(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)、《精神科临床实践护理指南》(新疆科技卫生出版社出版)二部,完成市级科研项目一项,获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。多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优秀科技人员、市级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工作者、先进个人,乌鲁木齐市优秀军转干部,支持工会好领导等荣誉称号。